用英文或波兰语攻读的本科学习、本硕连读和硕士研究生学习所需入学文件
如果您对波兰承认外国文凭有疑问,可以向波兰国家高等教育交流委员会(NAWA)提出申请,请求帮忙确认文凭的有效性。
如果您用波兰语攻读,则每份非波兰语的文件都应翻译成波兰语。文件翻译必须由波兰司法部登记簿中的宣誓翻译员,欧盟的宣誓翻译员(如果成员国有符合资格的宣誓翻译员)或由在发行文件的国家/地区的波兰领事馆进行认证翻译成波兰语。
如果无法将文档翻译成波兰文,而您选择以英语学习,则可以将其翻译成英语。文件翻译必须由该国家/地区认可的翻译人员进行翻译,或者由欧盟的宣誓翻译人员执行(如果该成员国有符合资格的宣誓翻译员)
文件本身是英文的话,则不需再翻译。
入学后,必须立即提供以下内容:
在专业大纲中的各个专业都有自己的截至日期,申请者必须及时提供相关文件给招生委员会。
提交的文件中是复印件的话,校方需要检验您的复印件。届时您必须出示原始文件给招生委员会检查,以便确认复印件的真实性。如果文件是通过第三方提供或通过邮递寄送,仅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即可。不过请在开学前期,到学院教务处出示原始文件,之前所提供复印件将被检验核实。再次提醒,将文件实际交付给AMU的日期为提交日期。
18岁以下的申请人(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在申请学习时和获得大学生身份届时年龄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
此类候选人必须在教务处办公室提交其他文件才能获得学生身份 — 需要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声明书,模板1(适用于法定监护人在国外居住的申请者)或模板2(适用于法定监护人在波兰居住的申请者)。
根据模板1声明书,未成年的申请人可以在以下文书上签字:个人信息页,相关学费同意书,宿舍申请书、宿舍租赁协议和涉及入学、学习过程和结业的其他文书资料
根据模板2声明书,上面列出的所有文件均由居住在波兰的法定监护人签字。
如果您申请多个专业学习,则需要分别在各个专业中提供这份声明。
提交声明的方式:
若声明书上的签字不在教务处办公室签署,则需要做公证,若委托他人递交声明书,委托书同样需要做公证。公证件需要宣誓翻译员翻译成波兰语,具有法律效力。
外国文件 — 证书、文凭
文件合法化是用以证明文件在形式上符合签发国的法律,或证明文件上签名和盖章的真实性的证明程序。在外国相关教育文件中,例如,高中毕业证或大学文凭,必须附有旁注或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适当的证明文件,在入学期间我们将不接受这些文件。
注意!
上述形式上的要求并不适用于国际文凭组织和欧洲文凭组织签发的证书(IB, EB)。
APOSTIL认证
简单来说,当你把文件或身份证明拿到海外运用或证明某些事实时,就会需求处理认证,也就是海牙认证,即Apostille认证,通常由国家政府机构统一出具的,对原认证的签发人进行的二级认证,并在认证书上加盖印章或标签。
如果出具您文件的国家是1961年10月5日《海牙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废除了外国官方文件合法化的要求(Dziennik Ustaw 2005《2005年法律期刊杂志》,第112期,第938项),请检查您需要在哪里申请获得Apostille认证。
合法化
如果签发您文件的国家/地区不是《海牙公约》的缔约国,则由该国的领事馆进行合法化认证。 您需要联系相关的外交机构,了解其所涉及的内容。(https://www.hcch.net/en/states/hcch-members)
证书的认可
一些国家和地区发行的外国的证书,由于已经受到法律的认可,它们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法律认可,它们是:
这适用于在以下国家/地区获得的高中学毕业证书:
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智利,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西班牙,爱尔兰,冰岛,以色列,日本,加拿大,韩国,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拉脱维亚,马耳他,墨西哥,荷兰,德国,挪威,新西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士,瑞典,土耳其,美国,匈牙利,英国,意大利。
如果您的证书不满足上述要求,则需要获得由教务处处长(kurator oświaty)签发的通书知确认您有资格申请大学。 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联系波兹南的教育委员会.
关于学习条例和指南的变更
如果您拥有了一份相关文件,该文件让您有机会在波兰语攻读的本科全日制学习中免除学,请将此文件提交给学校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Vice-Rector for Students Affairs), 同时请把该文件的副本添加到你您的申请材料当中。请注意的是! 文件上传的日期不能同于入学日期,否则不会处理该申请。